柯日密咒洲论坛管理规定
甲 总纲
柯日密咒洲论坛(下称“本坛”)的成立是提供方便的平台予正信的佛子作为交流和讨论,目的是能参考借鉴利于自他的修学,而有助于趣向解脱。一切管理细则和执行情况皆建立在此一宗旨上。
乙 发言
在遵守国家法律和不参与政治的前提下:
一、本坛欢迎各种正确佛法见解的发言,如理如法的进行提问和讨论,恪守佛法各乘各派互不相违,俱是佛法的原则,不得发表与三乘根本戒相违的言论。不得发表互相攻击、搬弄是非、具有贪嗔痴慢疑的发言。以佛法为论证、论据,三思而后言。欢迎非佛教徒和其他信仰信徒的光顾,但不得发表诽谤佛教、攻击他教、破坏团结的言论。
二、本坛依上述‘总纲’而运作,并非随意发表言论的地方。本坛保留对所有贴子的删、编、改的权利。
三、对于违反本坛管理规则屡屡不改者,本坛不予发言权,并以技术方式暂时或长期防止犯规者继续发言。
丙 删改
若有下列情况,本坛版主有权于任何时候对帖子作出修改或删除,并可视情况需要而选择是否需要解释删改的行为。
一、与佛法无关具欺诈性无意义的言论。
例如:冒名顶替、无上师或上师未开许妄谈个人境界、未证言证、玩弄口头禅、一人多个角色戏耍他人、转贴攻击他人他派教法、对高僧大德妄加评论等。
二、打扰、妨碍讨论的私人对话。
三、涉嫌提倡、鼓吹、随喜违背三乘根本戒的发言。
例如:说部分众生该死不必救度、谤祖谤师谤三乘各宗教法、盗印和公开应保密的密法、违反舍弃上师教言、恶口吵架、歧视女性等。[仅举数例,详明戒律]因本坛不能负责诠释戒律无误,故被删改的言论只须视为有相关的犯戒的嫌疑,并不代表删贴者必定犯戒。
四、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
五、可能直接或间接引致他人受到不必要伤害的内容。
六、为了维护佛教论坛的清净修学的风气,论坛杜绝一切涉及政治问题以及对个人点评或争议的讨论发贴,特别是对佛教界的各宗派、活佛、堪布、法师、出家众以及信仰正信佛教的居士或金刚道友进行点评与争议甚至诋毁将一律删帖。
七、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不利于民族、宗教团结的言论内容;不利于教内宗派团结的内容以及宗派内部纷争的内容。
丁 执行
本章程由各论坛版主负责解释执行。版主可按总纲和实际情况弹性处理,一般宜宽大,不宜过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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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增补条款
为树立严谨的参学与发言风气,并以有限的资源与能力管理论坛日益复杂的情况,现谨作出声明如下,请论坛上各同修注意:
论坛上的发言,除柯日密咒洲和相关人员能以各种渠道核实的大德及其教言外,其他发言概作学人个人意见作平等处理。若于执行版务等情况,有同修提出其个别上师所作与柯日密咒洲传承共许经论和公认无误大德教言不符合之处,讨论标准与版务人员的判断只能以传承经论和公认大德教言为准。因此,对於有人提出的其上师不共的特定教言,版务管理同仁执行时将不会因此而作例外处理。
另请加倍注意:本声明与执行方法不可被理解为论坛管理团以为学人不必信受其师教,或柯日密咒洲内任何人可以凌驾或代替其师所教。相反,依具德师教而修学正是任何学人所必应遵行的。然而,此乃因应本论坛环境和广大参与者的日益复杂化而作出的管理决定,与各人的修学无直接关系。简言之,各学人应当按照自己具德上师和传承修学,但对其他不同的传承和上师也应尊重,而不必将个别传承特有的教言强加于他人。
明确此项管理办法和声明主要是出于下列理由:
一、众所周知,依止上师前应如法观察,观察后方可依止并信受其教授。虽然各同修在依师前应已作观察,但其他并非依止同师的网上同修却未作适当观察。因此不应也没有需要信受他人之师与一般所知不合的教言。此外,论坛上各人无法核实转述自师所教者有否正确了解并无误转述其师之教言。发言者听错、理解错或说错,而后来声明“抱歉”之类的事件也曾发生【此类问题可以详参《普贤上师言教》“闻法方式”中的“三垢”与“五不持”】。从管理的角度,若有人在讨论时各依其不同的“师诀”为根据,有争议并涉及版规和版管的情况下,版务人员虽然尊重各人的师教,但亦必要以公认的教授为准则。【依止上师的原则和方法请自行详参《事师五十颂》、《普贤上师言教》、《菩提道次第广论》等经典论著】
二、鉴于在各论坛以往也出现过发表附佛外道或修证不足而冒滥密乘上师的相似“权威教言”,而该等人亦多自称拥有大成就者的清净传承(如在中港台恶名昭彰的所谓莲生活佛卢胜彦便曾有弟子指其师有柯日密咒洲传承;也曾有一些来自台湾或其他地方的自称大德、法王、巨德的教言被某些论坛的版主误认为真而误己误人,闹出大笑话)。论坛管理人员的知识和精力均有限,不可能认识国内外所有新旧冒滥者,故不能未经适当观察便接受自称权威。此举并不等同否定,若令有关同修有冒犯之感,谨先行致歉并请谅解管理的立场。
三、具德上师的教言有些是一般性的,有些则是在特定条件下所作,或是针对一个或一类弟子的特殊调伏性或方便教言。受教者既然是学人,自不必皆清楚明白其所听教言是否或有何局限性;具德上师都是指导学人修学,自不必向弟子详分权实,弟子在学位该尽以师教为彻底了义,待成证时自然知晓融通。因此在学人阶位者以己师不共教言训示他师之弟子实属不必且不当之举,听者不加信受非己师之教亦自有其理。敬请注意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论。
关于转贴的管理:
为尊重世间规范(版权法规)以及他人的辛勤劳动,以及确保被转贴教言不在转贴过程中被改动或因技术问题产生错漏,转贴时请注明原作者及译者,以及最初的出处(其他网站地址、期刊、书籍名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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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对於未注明作者、译者或者原文出处的转贴主题或贴子,或版本出现明显错误,版主会斟酌情况,保留随时删除的权利。此与内容无关。届时恕不事先另行通知。请各位同修理解、配合!谢谢!
本增补条款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元2007年2月10日